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服務流程 貼心叮嚀 聯絡我們
首頁服務項目
(發布時間:2011-08-24 16:38:59)
婚姻事件&離婚諮詢

◎ 婚姻事件&離婚諮詢


如何離婚?這是許多深受婚姻所苦的男性或女性最想知道的問題。離婚的方式不外乎兩種,一是「協議離婚」,一是「判決離婚」,如果雙方都有離婚意思,可以協議離婚當然是最好,可避免判決離婚中訴訟程序所浪費之時間、費用等,但是往往要離婚的雙方,都有無法溝通之問題,在離婚條件上,不論是「財產」、「子女監護」、「探視權」、「扶養費」,甚至「贍養費」等等,都有無法合致的情形,如果可以透過專業人士從中協商處理,往往可以獲得圓滿的結果,避免繁雜的離婚訴訟,故建議如有離婚之意思,仍可先諮詢專家,不一定要以向法院訴請離婚為唯一的方法。


如果離婚,夫妻結婚後的財產,除繼承、贈與或慰撫金等原因取得外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,剩餘財產之差額,應平均分配,這就是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,也因如此,夫妻間的財產問題經常會有剪不斷理還亂的糾葛。
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往往也是離異父母「爭奪」的重點,幾乎每個父母都希望未成年子女可以歸他,但是卻往往忘記所謂的監護權並不是只有權利,其實監護權在法律上的正確用語叫做「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」,所以很明顯的,不只權利,還有義務,養小孩有什麼義務?如果未成年人在外造成他人損害,例如騎車不小心撞倒人,這些都是監護人必要連帶賠償負責的。所以在爭取監護權前,應該再仔細想想,我是只想與小孩抱持聯繫,經常可以探望小孩,還是要負責他的權利義務直到成年,如果只是前者,妳或許可以不用如此堅持爭取監護權,因為「探視權」就足夠了,當然,如何做出完整又有效益的探視權協議自然也是一門學問。


不論是否離婚,父母與小孩的血緣關係是不會斷的,對於小孩的扶養義務也是不會解除的,承上所述,不論妳是否為小孩的監護人,妳都有扶養義務,所以如果協議不成,透過法院的程序,都可以請求。附帶一提,贍養費與扶養費並不相同,一般民眾經常混淆,簡單來說,贍養費的給付對象是離異的配偶,而扶養費的給付對象則是未成年子女,當然應給付的條件也是各有規定。


如果用盡一切方法協商離婚卻仍然破局該如何是好?唯一方法就是向法院訴請離婚,但是必須有離婚事由,法律規定的事由略有:一、重婚 二、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,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,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、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、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。七、有不治之惡疾 八、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、生死不明已逾三年。十、因故意犯罪,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十一、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等等。當然,是否已有上開事由之情形,尤其是第十一款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,因為涉及法律解釋的問題,向律師諮詢是否已經構成,還是較為妥適。


 

回首頁最新消息關於我們服務項目 服務流程貼心盯嚀聯絡我們

提供法律諮詢台中免費諮詢服務